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山東職業學院2021年招生章程
2021/06/03 12:50:35 點擊:

山東職業學院2021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

第一章  總則(ze)

為了(le)保證山東職(zhi)業學院(yuan)2021招生(sheng)工(gong)作的順利(li)進行,維護(hu)學校和(he)考生(sheng)合法權益,根據《中(zhong)華人民(min)共和(he)國(guo)教(jiao)育(yu)法》《中(zhong)華人民(min)共和(he)國(guo)高等教(jiao)育(yu)法》和(he)教(jiao)育(yu)部(bu)《關于(yu)做好(hao)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》(教學〔20211號)以及(ji)山東省教育廳等有關文件精神,結合(he)山東職業學院招生工(gong)作的具體情(qing)況,制定本章程。

第一條 本(ben)章程(cheng)適(shi)用于山東職業學院普(pu)通專(zhuan)科(高職)招(zhao)生(sheng)工作。

第二條 山東職業(ye)學院招生工作(zuo)遵循公(gong)平競爭、公(gong)正選(xuan)拔、公(gong)開程序、全面考核、綜合評(ping)價、擇(ze)優錄取(qu)的原則。

第三條 山(shan)東(dong)職業學院(yuan)招生(sheng)工作接受紀(ji)檢監察部門、新聞(wen)媒體(ti)(ti)、考生(sheng)和其家長以(yi)及社會各(ge)界的監督。


第二章  學校概況

第四條 學(xue)校全(quan)稱:山(shan)東職業學(xue)院  學(xue)校(xiao)代碼:12328

第(di)五條 學(xue)校地址(zhi):山東省濟南市經(jing)十(shi)東路(lu)23000號。

第六(liu)條 辦學性質及類型:公辦普通高等職(zhi)業學校。

第七(qi)條 辦(ban)學層次:專科。

第三章  組(zu)織機構

第八 山東職業(ye)學院成立以(yi)學校領(ling)導(dao)為組(zu)(zu)長的招生(sheng)工作領(ling)導(dao)小組(zu)(zu)。領(ling)導(dao)小組(zu)(zu)負(fu)責制定招生(sheng)政策和招生(sheng)計劃,討(tao)論(lun)決定招生(sheng)工作重大事宜。

第(di)九 山(shan)東職業(ye)學院招生就業(ye)與(yu)校企合作處是組織和實施招生及其相關工作的常(chang)設機構,具體(ti)負責學校普(pu)通專科招生的日常(chang)工作。

第十條 山東職業學院紀委辦公室對招生工作實(shi)施全程監督。


第四章  招生專業與計劃(hua)

第十(shi)一 山東職業學(xue)院招生計劃通過各(ge)省級招生主(zhu)管部門(men)、學(xue)校(xiao)招生簡章、學(xue)校(xiao)網(wang)站等形式向考(kao)生公布(bu),具體(ti)招生計劃和專業以省教育廳公(gong)布為(wei)準。我校招生(sheng)計劃(hua)將公(gong)布(bu)在(zai)山(shan)東職業(ye)學院招生(sheng)信息網(網址://www.regatron-china.com/zs/


第五章  錄取規(gui)則

第十二 在高考成績達到同批次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的考生中,學校按(an)照各省(sheng)(sheng)教育招生考試院規定的投檔(dang)比例(li)調閱考生檔(dang)案(an),具(ju)體(ti)比例(li)由(you)各省(sheng)(sheng)(市)招生主管部門確定。

第十三 按(an)教育(yu)部要求,實行學(xue)校負責,招辦(ban)監(jian)督體制,按(an)考生考試(shi)成績公平、公正、擇(ze)優錄取。

第十四 對考生體檢身體健(jian)康要求。執行《普通高(gao)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(zhi)導意(yi)見》文件(jian)規定。

第十五 統招常規批(專(zhuan)科批)錄取(qu)原(yuan)則:對于(yu)投檔(dang)進(jin)入我(wo)校的考生(sheng)(sheng)(sheng)遵循專(zhuan)業(ye)志愿優先原(yuan)則進(jin)行錄取(qu),考生(sheng)(sheng)(sheng)所在省政(zheng)策(ce)要求必須按(an)照該省錄取(qu)原(yuan)則錄取(qu)的除外。對于(yu)春季(ji)高考考生(sheng)(sheng)(sheng),我(wo)校按(an)考生(sheng)(sheng)(sheng)成績,分(fen)專(zhuan)業(ye)類別由高分(fen)到低分(fen)依次錄取(qu)。技能(neng)拔尖(jian)人(ren)才(cai)招生(sheng)(sheng)(sheng)錄取(qu),依據(ju)山東省教(jiao)育(yu)主管部門政(zheng)策(ce)執行。

第十六(liu) 高考(kao)選(xuan)考(kao)科目的要求:以考(kao)生所在省2021年公(gong)布的招(zhao)生計劃及學校招(zhao)生章程為(wei)準(zhun)。

第(di)十(shi)七(qi) 所有專業不(bu)限外語(yu)(yu)應試語(yu)(yu)種,新生入學后,外語(yu)(yu)教學為英語(yu)(yu)。

第(di)十八(ba) 軌(gui)道(dao)交通行業(ye)(ye)單(dan)位(wei)對錄用人(ren)員體(ti)檢有(you)嚴格標準要求,色(se)覺異常者(zhe)(色(se)盲(mang)或色(se)弱)不(bu)符合行業(ye)(ye)體(ti)檢標準,企業(ye)(ye)不(bu)予錄用。對于(yu)報(bao)考鐵道(dao)運輸(shu)類和(he)城市(shi)軌(gui)道(dao)交通類等專業(ye)(ye)的考生,建議男生身高不(bu)低于(yu)170cm,女(nv)生身(shen)高(gao)不低于160cm,色覺異常考生慎重報考;對(dui)于報考機場場務技術與管理專業的考生,建議男生身(shen)高(gao)173cm-186cm,女生(sheng)身(shen)高161cm-176cm,色(se)覺異常(chang)考生慎(shen)重報(bao)考。

第(di)十(shi)九(jiu)條(tiao) 錄取結果按照教(jiao)育部(bu)要(yao)求和(he)各省規定的形式(shi)公布(bu)。


第六章  收(shou)費、退(tui)費標準及資助政策

第二十(shi)條 學校按照省發展(zhan)改革(ge)委、省財政(zheng)廳(ting)(ting)、省教育廳(ting)(ting)核定的收(shou)(shou)費標準(zhun)及(ji)有(you)關規定收(shou)(shou)費。退費按照省政(zheng)府辦公廳(ting)(ting)《山東省高等(deng)學校收(shou)(shou)費管(guan)理辦法(fa)》(魯政(zheng)辦字〔201898號)相關規定執(zhi)行。

第二十(shi)一條 學(xue)校(xiao)通過獎、貸、助、補、免等(deng)多種(zhong)資(zi)助方式幫助學(xue)生完成(cheng)學(xue)業。家庭經濟(ji)困難學(xue)生可申請助學(xue)貸款、“綠色通道(dao)”、獎助學(xue)金、學(xue)費(fei)減免、勤工助學(xue)等(deng)資(zi)助項目。資(zi)助條件和標(biao)準由學(xue)校(xiao)根(gen)據學(xue)生家庭經濟(ji)情況,按照省財政廳、省教(jiao)育廳等(deng)5部(bu)門(men)《山東省學(xue)生資助資金管理辦法》(魯財科教〔202015號)以及學(xue)校相關規定執行。


第(di)七章  資(zi)格(ge)復查與證(zheng)書(shu)頒(ban)發

第(di)二十二 新生入校(xiao)后,學(xue)(xue)校(xiao)按照(zhao)有關規(gui)(gui)定進行入學(xue)(xue)體檢和(he)資(zi)(zi)格(ge)(ge)(ge)復查。體檢或復查不符合錄(lu)取(qu)(qu)條件(jian)的學(xue)(xue)生,取(qu)(qu)消入學(xue)(xue)資(zi)(zi)格(ge)(ge)(ge)。對(dui)在報名和(he)考(kao)試過程(cheng)中有弄(nong)虛作假或其(qi)他違紀違規(gui)(gui)行為的考(kao)生,取(qu)(qu)消入學(xue)(xue)資(zi)(zi)格(ge)(ge)(ge)。

第二十(shi)三 具有(you)學籍的普通專科學生完(wan)成專業人才培養方案(an)的全部內(nei)容,達到畢業條件,頒(ban)發普通高等教(jiao)育專科學歷證書(shu),頒發學(xue)歷證書的學(xue)校名(ming)稱為(wei)山(shan)東職業學(xue)院(yuan)。


第八章  其他

第二(er)十四 學(xue)(xue)校不委托(tuo)任(ren)何(he)機構和個人辦理招(zhao)生相關(guan)事宜。對以(yi)山(shan)東職業學(xue)(xue)院名義進行非法招(zhao)生宣傳等活動的機構或個人,學(xue)(xue)校保留依法追(zhui)究其責任(ren)的權利(li)。

第二(er)十(shi)五 學校以(yi)往有關(guan)(guan)招生工(gong)作的要求、規定(ding)如與本章(zhang)程相(xiang)沖突,以(yi)本章(zhang)程為準;本章(zhang)程若有與國家(jia)有關(guan)(guan)政策(ce)不一致之處,以(yi)國家(jia)和上級有關(guan)(guan)政策(ce)為準。未盡事(shi)宜(yi),按(an)上級有關(guan)(guan)規定(ding)執行。

第二十六(liu) 本章程由山東職業學院負責解釋。

第二十七(qi) 本章程自發布之(zhi)日起(qi)生效(xiao)。

第二十八 聯(lian)系方式:

通(tong)信地址:山東省濟南市經十東路23000號山(shan)東(dong)職業學院招生就業與校(xiao)企(qi)合作處

郵編:250104

學校網址://www.regatron-china.com

官方(fang)QQ800016365

聯系電話:0531-66772211667722336677218866772199(傳真)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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